新的《建筑设计防火规范》gb50016-2014正式实施了。困扰建筑界多年的多规、高规不统一的问题也就此终结。在本文中,将系统分析一下新消防规范对购物中心设计会产生哪些影响。
避难走道
旧规范:无明确要求
新规范:对避难走道进行了明确规定,要求任一防火分区通向避难走道的门至最近直地面出口的距离≤60m。
对购物中心的影响:要求从严。明确了避难走道的长度限制。可能会使得购物中心一层出现大量避难走道占用商业面积。
特殊场所的设置要求
旧规范:无明确要求
新规范:儿童用房、活动场所设置在高层建筑内时,应设置独立的安全出口和疏散楼梯;电影院确需设置在其他民用建筑内时,至少应设置1个独立的安全出口和疏散楼梯。
对购物中心的影响:要求从严。明确了儿童活动场所、电影院等特殊场所的加强要求。独用楼梯增加了楼梯的数量。
救援场地
旧规范:无明确要求
新规范:场地的长度和宽度分别不应小于15m和8m。对于建筑高度不小于50m的建筑,场地的长度和宽度均不应小于15m;场地应与消防车道连通,场地靠建筑外墙一侧的边缘距离建筑外墙不宜小于5m,且不应大于10m,场地的坡度不宜大于3%。
对购物中心的影响:要求从严。明确了救援场地的尺寸和间距要求。对景观和场地设计有了很大的限制。
救援窗口
旧规范:无明确要求
新规范:外墙应在每层的适当位置设可供消防救援人员进入的窗口。窗口的净高度和宽均不应小于1.0m,下沿距室内地面不宜大于1.2m,间距不宜大于20m且每个防火分区不应少于2个,设置位应与消防车登高操作场地相对应。窗口的玻璃易于破碎,并应设置可在室外易于识别的明显标志。
对购物中心的影响:要求从严。明确了救援窗口的尺寸和间距要求。会对立面设计产生重大影响。
防火分区
旧规范:
一类高层:2000㎡
营业厅:4000㎡(地上)2000㎡(地下)
地下室:1000㎡
新规范:
一类高层:3000㎡
营业厅:4000㎡(地上)2000㎡(地下)
地下室:1000㎡
地下设备用房:2000㎡
对购物中心的影响:要求放宽。餐饮、影院等功能区防火分区面积可增大到3000㎡,地下设备用房防火分区面积可增大到2000㎡。
疏散人数
旧规范:疏散人数=建筑面积×面积换算值×疏散人数换算系数
新规范:疏散人数=建筑面积×人员密度
(人员密度=原规范中面积换算值×疏散人数原规范中面积换算值×疏散人数算系数)
对购物中心的影响:要求不变。对家具、建材商店疏散人数放宽为原来的30%。
疏散宽度
旧规范:
高规:1m/百人
多规:地上一、二层0.65m/百人
地上三层0.85m/百人
地上四层以上1m/百人
与地面高差不大于10m的地下层0.75m/百人
与地面高差大于10m的地下层1m/百人
新规范:
地上一、二层0.65m/百人
地上三层0.85m/百人
地上四层以上1m/百人
与地面高差不大于10m的地下层0.75m/百人
与地面高差大于10m的地下层1m/百人
对购物中心的影响:要求不变。仅将原有多规、高规要求整合。但相比原参照高规设计的建筑的疏散宽度,新规范有所放宽。
防火分区安全出口
旧规范:每个防火分区的安全出口不应少于两个,对相邻防火分区借用宽度未明确。
新规范:可利用通向相邻防火分区的甲级防火门作为安全出口,借用宽度≤计算所需宽度的30%,整层疏散宽度满足率≥100%。
对购物中心的影响:要求放宽。明确了疏散宽度可借用相邻防火分区。可减小疏散楼梯的宽度和数量。
剪刀梯设置
旧规范:当疏散楼梯独立设置有困难时可设置剪刀楼梯。
新规范:当分散设置确有困难且从任一疏门至最近楼梯间入口的距离不大于10m时,可采用剪刀楼梯间。
对购物中心的影响:要求从严。增加了剪刀楼梯的设置难度。会对疏散背走道和商铺的关系限制很大。
消防电梯
旧规范:高层建筑每层建筑面积不大于1500㎡时,应设1台;当大于1500㎡但不大于4500㎡时,应设2台;当大于4500㎡时,应设3台。
新规范:消防电梯应分别设置在不同火区内,且每个消防电梯应分别设置在不同火区内,且每个火分区不应少于1台。
对购物中心的影响:要求从严。增加了消防电梯的设置数量。会增加设备成本。
防火卷帘
旧规范:在设置防火墙确有困难的场所,可采用防火卷帘作为防火分区分隔。
新规范:除中庭外,当防火分隔部位的宽度不大于30m时,防火卷帘的宽度不应大于10m;当防火分隔部位的宽度大于30m时,防火卷帘的宽度不应大于该部位宽度的1/3,且不应大于20m。
对购物中心的影响:要求从严。对防火卷帘进行了严格限制。室内商铺划分会受限制更多。